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评定范围、评定程序及时限
阅读: 次 作者:信息员 发布时间:2013-12-23 17:58:48 信息来源:36365com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开业接待旅游者一年以上的旅游景区,包括风景区、文博院馆、度假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主题公园、游乐园、动物园、植物园、美术馆等,均可申请参加质量等级评定。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为四级 ,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AAA、AA、A级旅游景区。长春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A、AA、AAA级旅游景区的评定和AAAA、AAAAA级旅游景区推荐,具体程序及时限如下:
一、A、AA、AAA级旅游景区评定:
(一)旅游景区向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提出质量等级评定书面申请;
(二)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在15日内完成初评;
(三)初评合后格的,可进入评定程序;初评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待整改达标后,在进行评定。
二、AAAA、AAAAA级旅游景区推荐:
(一)旅游景区向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提出质量等级评定书面申请;
(二)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在15日内进行审核;
(三)审核合格的,向省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审核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待整改达标后,再进行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