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365com2017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旅游提醒

阅读: 次  作者:信息员  发布时间:2017-03-15 13:01:36  信息来源:36365com

    值此“3.15”消费者权益日之际,为帮助游客在出游时能够理性消费,谨防陷阱,文明旅游,依法维权,36365com提醒广大市民出游时应注意:

    ?选择正规旅行社

    切记要选择具有资质的旅行社报名参团。看清旅行社经营场所是否悬挂“一照一证”。一照是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一证是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以及要查看证照的有效期。出境旅游、赴台旅游,更要查看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证照上的核准业务经营范围,避免上当受骗。

    ?必须签订旅游合同

    报名时必须与旅行社签订正式的旅游合同,出团通知书一定要仔细阅读,对于疑问要向旅行社咨询清楚,缴纳团费应汇入签约旅行社的对公账户,并索取正规发票,如遇熟人要求游客将团款汇入其个人账户(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转账)一定要慎重,谨防权益受损。游客在选择出境游时如遇收取出境游保证金时应交给银行作为第三方托管;如遇到以非正常方式收取保证金时,应及时向旅游管理部门反映;如旅行社未按约定及时退还游客出境游保证金且涉嫌经济诈骗时,应及时向公安经侦部门报案,以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不贪小便宜,远离低价团

    主动识别旅游消费陷阱,不要参加所谓的“买保险送旅游”、“旅游传销”以及“低价大酬宾”等明显低于经营成本的旅游活动。旅行社组织“免费游、低价游”,一般是通过购物安排、另行付费项目等方式来获取回扣,从而弥补团款的费用。此类旅游活动大多会出现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消费等侵害旅游者权益的问题发生,难以保障旅游服务质量。旅行社的报价越低游客参加购物和自费项目的次数就越多,后续花费就会越高,即使在合同中标明无强制消费,在购物店中游客也要进店停留足够时间,而别人参加自费项目时不参加的游客只能独自等待且很难得到妥善安置,因此旅游幸福感会直线下降。因此消费者对于此类旅游活动要自觉识别、主动拒绝,切不可存在侥幸心理。

    ?依法理性维权

    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或旅游纠纷时,旅游者不可采取过激行动,人为扩大事态或纠纷,致使旅游活动不能顺利进行。当发生纠纷时,一是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二是注意搜集证据。三是可在当地向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投诉,也可在行程结束后,及时向所在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或消费者协会提起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请求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效期是自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内,超期则无权受理。

    36365com同时提示广大游客文明出游,自觉维护我国文明礼仪之邦的声誉和形象。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文明行为规范,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爱护环境,言行得体,杜绝不文明行为,理性消费避免盲目冲动,把美德留在旅途,把美景留在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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