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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设立条件

阅读: 次  作者:信息员  发布时间:2018-02-25 17:56:20  信息来源:36365com

    一、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一年的营业用房;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 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设备。
    (三)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立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设立的旅行社的中英文名称及英文缩写,设立地地址,企业形式、投资人、投资额和出资方式,申请人、受理申请部门的全称、申请书名称和申请的时间;
    (二)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
    (三)企业章程;
    (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五)经营场所的证明;(产权证明复后)
    (六)营业设施的证明或者说明;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八)公司出资人到指定银行的开户及20万保证金存款证明。
    三、审批时限:8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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